北京京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首页
关于我们
产品展示
新闻资讯
技术文章
在线留言
联系我们
关闭
当前位置:
首页
>
技术文章
> 水质监测系统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的确定
水质监测系统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的确定
更新时间:2019-01-08
阅读:4303
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的确定:
1.遇到特殊的情况或发生污染事故,可能影响地下水水质时,应随时增加采样频次;
2.作为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的地下水监测井,每月采样一次;
3.背景值监测井和区域性控制的孔隙承压水井每年枯水期采样一次;
4.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监测井采样时间尽量相对集中,日期跨度不宜过大;
5.污染控制监测井逢单月采样一次,全年六次;其中某一监测项目如果连续2年均低于控制标准值的五分之一,且在监测井附近确实无新增污染源,而现有污染源排污量未增的情况下,该项目可每年在枯水期采样一次。一旦监测结果大于控制标准值的五分之一,或在监测井附近有新的污染源或现有污染源新增排污量时,即恢复正常采样频次。
上一篇:
在线生物毒性分析仪原来有这么多优势!
下一篇:
在线COD分析仪具有哪些技术亮点?
首页
定位
留言
电话
询价
产品目录